济南公租房2023申请条件

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户籍: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户籍。

房产: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无承包地、宅基地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已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待遇和正在享受公租房的家庭,或者之前买了房后来卖了但还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条件济南

准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家庭可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

  1.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2.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有以下特殊情形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市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者、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归侨侨眷、长期住济的台湾同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

外地人济南公租房2022申请条件

目前济南只允许户籍常住人员申请公租房

      1.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

济南户籍单身人员:

      1.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市内六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

      外来务工家庭或单身职工:

      1.在市内六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有工作单位(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2.已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截至申请之日仍有未执行合同期一年以上);

      3.持有《济南市居住证》且在市内六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

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范围为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济南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且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的家庭。

3、单身家庭申请人应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且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

4、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已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待遇和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具有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区常住居民户籍的,但是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10平(含)的。

3、满25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市内六区及高新区无住房的单身人员。

4、在市内六区有工作且按规定缴纳社保并签订劳动合同。

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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