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管以下投诉,涉及中介违法违规乱收费的,则向物价部门反映;无房地产经纪服务备案证、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取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税费的,可向房管部门拆诉。

1、属于平等主体之间以私有房屋为主的所发生的权属、析产、买卖、租赁、借用、代管、赠与、抵押等纠纷,及侵害私有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纠纷等,由民事庭受理。

2、平等主体之间以房管局直管公房为主的所发生的租赁、借用、换房及强占房屋等纠纷,由民事庭受理。

3、职工对本单位分配自管住房方案、决定有意见,而与本单位发生争议,不属地方法院管辖范围。但在房屋分配过程中因职工擅自强占待分配的房屋单位诉请法院解决的,由民事庭受理。

4、单位分配给职工的房屋其他职工抢占,被侵权人向法院起诉的,由民事庭受理。

5、因行政划拨产生的公房所有权、使用权纠纷,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一方为此向法院起诉的,应告知其向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如果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明确的,只是为权利、义务的履行发生纠纷的,民事庭应予以受理。

6、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行、采光等民事权益引起的相邻纠纷,或以违章建筑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纠纷,当事人起诉的,民事庭应予受理。

7、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有关安置、补偿、产权调换等问题达成协议,并部分履行后,一方反悔而产生的纠纷,由民事庭受理。

8、对于危旧房屋改造中产生的纠纷,原则上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如果危改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已达成安置、补偿协议,并已部分履行,当事人仅为继续履行协议发生纠纷而起诉的,可由民事庭受理。

9、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权属明确,当事人因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但土地主管部门对侵权行为已作出行政裁决,当事人因不服裁决起诉的,法院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10、土地出让、转让合同纠纷,由民事庭受理。

11、其他以房地产为标的开发,建筑承包、入股、联营、代理等民事行为发生纠纷,由民事庭受理。

房管局管哪些投诉 扩展

房管局公布了投诉电话,凡是开发企业在交房流程出现违规情况,购房者都可以举报,房管部门可责令整改,并予以其信用记减分、通报批评等处理。

违规情况包括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商品住房交房手续、交付房屋时未经约定强制代收有关费用、交付房屋时未按本规定在交房现场公示、提供相关资料等。

房管局管哪些投诉 扩展

主要内容包括:

一、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乱象表现形式为:欺诈销售、违法违规抵押、违规交房、违规管理和使用售房资金。

二、房地产开发乱象表现形式为:无资质开发、无证施工、违规售房、不诚信销售、投机炒房、逃避变更网签。

三、房地产中介乱象表现形式为:违规代理、逃税避税、投机炒房等违规违法。

四、物业服务乱象表现形式为:强迫业主购买指定装饰装修材料、以“捆绑”收费为手段收缴物业服务费、违规收取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全文

房管局管哪些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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