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全文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原文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顺应城市发展新趋势,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建设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

  (一)增加普惠便捷公共服务供给。科学布局义务教育学校,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高公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鼓励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加强普通高中建设。逐步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水平,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提高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二)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重点在老城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改造,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模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水电路气信等配套设施建设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促进公共设施和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加装电梯,打通消防通道,统筹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基本完成大城市老旧厂区改造,推动一批大型老旧街区发展成为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因地制宜将一批城中村改造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注重改造活化既有建筑,防止大拆大建,防止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老树

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

四川省新型城镇化中长期规划全文

1: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顺应城市发展新趋势,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建设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

2: (一)增加普惠便捷公共服务供给。科学布局义务教育学校,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高公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鼓励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加强普通高中建设。逐步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水平,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提高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推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推进医养结合,扩大护理型床位供给。扩大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供给,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设施。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政策,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增加普惠性幼儿园学位数量。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适幼化改造,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不低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统筹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3: (二)健全市政公用设施。优化公交地铁站点线网布局,完善“最后一公里”公共交通网络。按照窄马路、密路网、微循环方式,构建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体系,完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三行系统”,改善行人过街设施。完善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体系,推进居住小区和机构停车位错时共享,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增加非机动车停放设施。优化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完善居住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新建居住小区固定车位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推进水电气热信等地下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在新城新区和开发区推行地下综合管廊模式,推动有条件城市路面电网和通信网架空线入廊入地。加强城市景观照明节约用电管理和用能清洁化。

4: (三)完善城市住房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加快住房租赁法规建设,加强租赁市场监管,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以人口流入多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

5: (四)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重点在老城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改造,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模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水电路气信等配套设施建设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促进公共设施和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加装电梯,打通消防通道,统筹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基本完成大城市老旧厂区改造,推动一批大型老旧街区发展成为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因地制宜将一批城中村改造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注重改造活化既有建筑,防止大拆大建,防止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老树。

6: (五)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系统排查灾害风险隐患,健全灾害监测体系,提高预警预报水平。采取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手段,防治山洪、泥石流、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开展既有重要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改造,新建建筑要符合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同步规划布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控设施,在森林、草原与城镇接驳区域建设防火阻隔带。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改进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和设施应急避难功能。完善供水、供电、通信等生命线备用设施,加强应急救灾和抢险救援能力建设。建设一批综合性国家储备基地,建立地方和企业储备仓储资源信息库,优化重要民生商品、防疫物资及应急物资等末端配送网络,重点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有关应急物资储备。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完善自建房安全体检制度,严厉打击危及建筑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7:(六)构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地级市至少建成1个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县级疾控中心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增强救治能力,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医院传染病区,县级医院提高传染病监测和诊治能力,重点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建立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提高早期识别和快速报告能力。提升平疫结合能力,预留应急空间,确保新建改建大型公共设施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与隔离场所的条件。

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原文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顺应城市发展新趋势,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建设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

  (一)增加普惠便捷公共服务供给。科学布局义务教育学校,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高公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鼓励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加强普通高中建设。逐步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水平,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提高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推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推进医养结合,扩大护理型床位供给。扩大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供给,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设施。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政策,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增加普惠性幼儿园学位数量。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适幼化改造,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不低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统筹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二)健全市政公用设施。优化公交地铁站点线网布局,完善“最后一公里”公共交通网络。按照窄马路、密路网、微循环方式,构建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体系,完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三行系统”,改善行人过街设施。完善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体系,推进居住小区和机构停车位错时共享,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增加非机动车停放设施。优化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完善居住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新建居住小区固定车位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推进水电气热信等地下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在新城新区和开发区推行地下综合管廊模式,推动有条件城市路面电网和通信网架空线入廊入地。加强城市景观照明节约用电管理和用能清洁化。

  (三)完善城市住房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加快住房租赁法规建设,加强租赁市场监管,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以人口流入多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

  (四)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重点在老城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改造,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模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水电路气信等配套设施建设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促进公共设施和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加装电梯,打通消防通道,统筹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基本完成大城市老旧厂区改造,推动一批大型老旧街区发展成为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因地制宜将一批城中村改造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注重改造活化既有建筑,防止大拆大建,防止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老树。

  (五)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系统排查灾害风险隐患,健全灾害监测体系,提高预警预报水平。采取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手段,防治山洪、泥石流、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开展既有重要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改造,新建建筑要符合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同步规划布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控设施,在森林、草原与城镇接驳区域建设防火阻隔带。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改进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和设施应急避难功能。完善供水、供电、通信等生命线备用设施,加强应急救灾和抢险救援能力建设。建设一批综合性国家储备基地,建立地方和企业储备仓储资源信息库,优化重要民生商品、防疫物资及应急物资等末端配送网络,重点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有关应急物资储备。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完善自建房安全体检制度,严厉打击危及建筑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六)构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地级市至少建成1个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县级疾控中心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增强救治能力,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医院传染病区,县级医院提高传染病监测和诊治能力,重点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建立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提高早期识别和快速报告能力。提升平疫结合能力,预留应急空间,确保新建改建大型公共设施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与隔离场所的条件。

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

河北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导向,全面落实城市主体责任,

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进一步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实施城市更新,

提升城镇居民居住品质,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住有所居,

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营造良好环境。

2035年推进什么为新型城镇化

2035年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召开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了推进城镇化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推动我国城镇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强调“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明确了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我国城镇化发展规律,着眼于到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十四五”和未来一个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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