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记者从我县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部署会上获悉,今年起,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购买符合新国标、且列入浙江省经信部门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如果已经购买或正在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经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将有3年过渡期,使用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技术作了新规定,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额定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同时,还增加了防篡改要求,防止产品出厂后被违规改装,并强化了骑行能力要求,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和防火阻燃、淋雨涉水要求。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县将于2月20日起至4月14日,对已购买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备案登记,所有备案登记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4月15日起,备案登记停止,对新购买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新国标查验车辆,对符合《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予以注册登记;对之前已进行防盗备案登记的车辆(悬挂绿色号牌)无须再备案登记。同时,前备案登记点同步转为注册登记点,依规办理注册登记。4月15日起,禁止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对未列入《公告》且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将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理。


对于新国标实施后,我县交管部门如何依法管理路面行驶的电动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新国标实施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路面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对上路行驶且已经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将按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对查获的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车辆并进行属性鉴定,凡符合机动车技术标准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进行认定处罚。


此外,交警还提醒,建议目前打算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已经购买或正在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必须在4月15日前办理备案登记;同时,建议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安装车辆防盗装置、购买商业保险等,有效保护自身财产安全。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戴好头盔再驾车,有效保护人身安全。

2021年电动车最高速度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888-888-8888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admin@gxqzs.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